河北省教育厅印发《河北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统筹部署,提出在疫情流行期间,原则上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考试,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试、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应推迟进行。
推迟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试
在疫情流行期间,原则上不举办大型聚集活动和考试。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不举办或参加社会机构举办的比赛、展示、评比等大型线下活动。
高等学校及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试、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应推迟进行,学校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
延迟开学期间未经批准不得返校
进一步加强学校和幼儿园进出人员管控,实行严格的身份登记和测体温制度,减少非必要的教职工进出。在延迟开学期间,校外学生未经批准不得返校。高等学校及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在延迟开学期间,本校学生未经批准不得返校。
这些人员须隔离14天
要保持与教职工和学生的密切联系,掌握其假期去向和健康状况,及时介入来自疫区或与疫区人员有密切接触教职工和学生的管理。如到过疫区,还未返回的,请其推迟返回时间。如已返回,须隔离观察14天。
加大开学后防控力度。对来自疫区或与疫区人员有密切接触人员,须居家观察14天以上。在开学有序入校后要开展体温和体征监测并进行必要的医学观察。
提供免费在线心理咨询和疏导服务
有关部门和学校提供免费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线心理咨询和疏导服务,提高师生心理健康水平。
开学后落实晨午检制度
加大开学后防控力度。落实晨午检制度,落实因病缺勤病因追踪及登记制度,发现呼吸道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多要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减少不必要大型集会
在呼吸道传染病的流行季节,集体性活动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减少不必要的校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和大型会议等活动。